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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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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9 月 1 日 发布
各位老师好!
    根据《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72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沪人社规〔2018〕23号,详见附件1、2)的相关要求,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工作提前启动,根据往年申请经验,申请时间十分紧张,请各位老师提醒毕业生尽快完成申请和资料提交工作。上海市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细则共有六类发放对象,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提交申请。

一、发放对象
本市普通高校2023届毕业生(2022-2023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的以下学生:
(一)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生;
(二)残疾毕业生;
(三)就读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四)贫困残疾人家庭的毕业生;
(五)脱贫家庭毕业生(即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毕业生”,相关申请材料不变);
(六)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
以上皆指全日制学生,不包括已确定升学、出国留学的毕业生;不包括往年领取过求职创业补贴,尚未毕业的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元,每人限领一次。

三、申请材料
1、《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3)
(1)开户银行请必须是上海的银行,必须具体到支行。请使用学校统一办理的工行借记卡。开户行信息可致电银行客服电话查询。高校审核意见栏留空,待学校审核后统一填写。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及个人银行卡复印件正面可单独复印在一张纸上(复印件要能看清卡号,或卡号在复印件空白处另写并签字)。
(3)申请人签字:申请人手写签名,勿忘!
2、根据申请类别,提供相应材料。
注:同时符合多种申请类别的毕业生,选择其中一种提供相应材料即可。
(1)享受低保的毕业生——提供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低保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低保证需全部复印,含封面)。注意:材料公章应为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公章。居委会、村委会章无效。
(2)残疾毕业生——提供残疾证复印件(证件需全部复印,含封面)。
(3)获得助学贷款的毕业生——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或高校打印能证明学生享受助学贷款的证明(加盖公章)及生源地贷款确认书或学生还款相关凭证。
(4)贫困残疾人家庭的毕业生——提供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有效证明。注意:证明公章应为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盖章。居委会、村委会章无效。
(5)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毕业生——提供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有效证明。注意:证明公章应为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盖章。居委会、村委会章无效。
(6)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提供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注意:证明公章应为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居委会、村委会章无效。
备注:以上材料打印后提交就业中心,材料上的个人信息、公章等内容应清晰可见。

四、申请流程
1、各部、院、系宣传通知到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组织毕业生集中申请求职补贴。
2、学生向所在院系提交纸质申请材料,由院系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3、学生登录就业网站,在线填写《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
填写方式:
(1)登录就业网——个人信息中心——申请求职补贴(📌点击链接进入)——填写完成后提交。
(2)进入华东师大企业微信——就业服务——我——事务办理——申请-求职补贴——填写完成后提交。
          扫描下方二维码可直达申请页面:
        

4、院系辅导员对申请材料初审无误后,登录就业网,进入学生信息中心→求职补贴审核,统一打印求职补贴申请名册(在就业网申请页面操作),于9月16日(周五)11:00前,将求职补贴申请名册及毕业生申请材料统一送交至学生职业发展中心(两校区均可受理)。
闵行校区:学生之家B202,联系电话54345052
普陀校区:大学生中心102,联系电话62232272
5、学生职业发展中心对通过初审的申请人员名单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材料由学生职业发展中心统一上报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提醒:求职补贴发放流程较长,请经过学生职业发展中心初审的申请学生暂时不要注销学校发放的银行卡号,以免影响后续补贴发放事宜。申请时间紧张,请毕业生尽快完成申请和资料提交工作!!

附件1:【人社部发〔2019〕72号】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附件2:【沪人社规〔2018〕23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附件3: 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